2021桃園鍾肇政文學獎文學寫作營(二)從寫作孤島到文字雛鳥的故事

 


我國中二年級時,有次作文課怎麼樣都寫不出來,腦中一片空白。

下課收回本子時,老師深深看了我一眼,讓我放學站在她的辦公室外面寫完再回家。

 

放學後,乖乖來到辦公室跟老師報到,走到外廊,將作文本放在鐵杆上面的小平台,透過盆栽中間交錯的綠葉,看著同學們挽著手、搭著背,歡快奔向校門外的自由國度。

我不是詩人,也不是學者,只是一個肚中沒有幾滴墨水的中二生,頓時覺得自己像一座孤島,沒有點子要如何無中生有?

 

第二天文學營的下午,有一個多小時的自由書寫時間。

乾涸的喉灌入一口黑咖啡,筆尖輕點著空白的稿紙,看著鄰座同學手腕自在擺動,字在筆尖發出沙沙聲,我好似又回到那個在走廊站著寫作的傍晚。

跟當時不同的是,提筆寫作前約莫一天半的課程中,與老師們討論、交換了寫作的技藝與想法。

我們一致認為,要寫出好文章、得到讚賞的好文章,情節扮演了舉足輕重的角色。

情節源自於話題。

這裡指的話題,並非高尚或低級,而是指範圍的不同。

我曾以為的「腦中一片空白」,不是外太空真空的空無,而是如同剛拆封、未使用的海綿,什麼都可以接納,只是還沒擇定對象。

對象,也就是目光的焦點,可以是一個物件、事件,或一種幻想或願望。

舉例來說,這次文學營的主題是家族記憶的書寫。同樣是關於家中人物的記憶,也能從不同觀點切入,例如從人物狀態的描述如衣著、裝扮,反映時代、地域的特性,再衍伸到廣博的社會文化與學術知識,如心理學、生物學、文化人類學、文學或社會學,由淺至深,由小至大;而貫穿這些內容的是人從出生的遭遇、成長的抉擇到命運的開花結果。

 

高翊峰老師分享,他的寫作方式就是找出一個最小的點,一個有意義、非寫不可的的點。 

以物件來說,可以分為具有共通性與較沒共通性的。    

具有共通性的物件是有現代性、大眾性、日常性的,如鈕扣、砧板、冰箱、電視、腳踏車等;共通性少的如磚窯、打字機、車床等,通常是具有專業性、職業性、年代與時令感的。

有共通性的物件,讀者一讀就有共感,書寫時要追求深刻。

共通性少的物件,必須讓讀者先有共鳴,書寫時著重於知識與專業性。

經過對一個物件/事件的描寫(焦點與觀點),讓某個身影出現在裏頭,表達人物之間的情感與關係,情節就展開了。 

情節之所以重要,因為人性/人情就建立在情節上。

情節建立於大環境的秩序,也就是成文或不成文的制度與規範。

(若不滿足於真實情節,也可以選擇用虛構的方式,在心中建立另一種制度,發展另一種情節。)

情節是一種本能的描述,在作者設定的時空環境下,人物與生物的條件反射。

在此形式(限制)下自然發展生成的,就是故事。

 

一個好的內容,基本要求是故事中的人物/生物行為模式有一致標準。 

回想一下,你先前讀過的出版書籍中,有沒有邏輯扯淡,上下文不連貫的?

例如有本小說開頭描述那是一個男女婚嫁要講求門當戶對,婚前不能有性行為的封建時代,下一段描述男女主角在101電梯中熱情擁吻,直奔開房,結尾是男女主角分別跟家裡出櫃,高呼同性平權萬歲。

你會不會滿頭問號,想說我到底看了什麼?(探索自我的成長歷程?文化社會與家庭結構變遷史?) 

 

不好意思,有點扯遠了。

分享完如何動筆的方法,接下來聊聊寫作過程中常遇到的問題。

就以往寫作的經驗,我認為寫作最大的障礙是想太多,但動筆寫的不多。

有人說寫作需要想像力。若你寫的不是奇幻或純虛構的故事,想像力要多豐富?

有人說寫作需要天賦。 

寫作資質駑鈍如我,寫一段文案、想一篇文章、企劃一本書籍架構都比常人要花上更多時間。 

例如部落格文章,以獵書系列的文章來說,生成過程是先深讀」每一本有興趣的書,閱讀過程中不會也不願去想會不會寫成文章(一旦意識到這件事,再好的書都會變得難以下嚥)。

讀完」後,若產生一股很想讓更多人讀到這本好書的衝動,才會用半天至一周時間「決定」要不要寫文章

為何要考慮,因為對我來說,寫作本身是件很痛苦的事,若不是非寫不可的心情強烈到能超越寫作本身的痛苦,基本上是寧可不寫。

決定要寫之後,會花約一至兩周時間沉澱,這段期間停止閱讀其他書籍,(網路文章或貼文不計,因目的是蒐集有用的資訊,蒐集到了就記錄下來,然後遺忘)。我會時刻在腦中咀嚼書中內容,不是全文從頭到尾想過一遍再一遍(想再多遍,書的內容也不會改變),而是就閱讀過程中特別有感觸、印象深刻、覺得對自己有意義的內容一再回想。

接著等待,等一個時機,直到腦中出現一個好了、該說再見了的聲音,就會找時間坐在書桌前,把早已熟稔的書翻最後一遍,這才開始書寫。

為何要花那麼多時間,其實最根本的原因是不捨

對我來說,通常寫完一本書,就會接著看下一本書,這是很自然的事,寫文章的目的除了分享,也是好好地將書放置在一個很重要的地方,在很久很久以後,我與它能透過隻言片語織成的故事外的故事再相遇。

 

說了這麼多,其實就想說一件事:即使我很不會寫作,但是我很想寫,有了非寫不可的事,所以就寫了。

 

另外很常聽到的問題是被自身的見解與經驗所侷限。

我寫作最多的題材是上一堂課、讀一本書得到的想法,但寫的內容常常只有一半(篇幅越來越少)是吸收到的內容,更多的是觸發的想法,以及在寫作過程中,發現原本所不知道的事,像是拼圖一樣,一個接著一個拼起來。

我用文字作為媒介,面對一件我很有興趣,有一些想法的事,以此為起點,鬆動已知邊界,走到未知之處,這是寫作有意思的地方。

是書寫,帶我去到不知道的他方。

 

若能搭乘時光機回到當時的校園,看到穿著校服、眉頭深鎖的自己,我會想跟他說:

「勇敢點簡單粗暴地,不顧一切地寫出來,就對了。」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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